四、不定项选择题
【案例1答案】
(1)
【答案】B
【解析】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5=25000(元)。
(2)
【答案】B
【解析】应纳房产税=(3000000-500000)×(1-30%)×1.2%+500000×(1-30%)×1.2%×6/12+2000×6×12%=21000+2100+1440=24540(元)。
(3)
【答案】C
【解析】应纳营业税=1500000×5%+2000×6×5%=75000+600=75600(元)。
(4)
【答案】C
【解析】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计征,与年度无关。应纳印花税=2000×12×0.1%+400000×0.005%=44(元)。
(5)
【答案】D
【解析】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5600×(5%+3%)=6048(元)。
【案例2答案】
(1)
【答案】B
【解析】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从2008年3月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每月为2000元。工资费用扣除限额=2000×12=24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00-24000=36000(元)。
(2)
【答案】B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00000×15%=15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000+80000-150000=70000(元)。
(3)
【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60%=50000×60%=30000(元),销售(营业)收入×5‰=1000000×5‰=5000(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5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45000(元)。
(4)
【答案】D
【解析】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
(5)
【答案】D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00000+36000+70000+45000+10000=361000(元)。
【案例3答案】
(1)
【答案】ABD
【解析】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
【答案】C
【解析】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3)
【答案】B
【解析】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4)
【答案】BD
【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5)
【答案】ABD
【解析】(1)A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追索金额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2)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3)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E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