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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2015-01-16 08:54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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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2015初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需要携带的资料:

  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人事公章或者存档部门印章)、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2015初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考前资格审核:北京、陕西、甘肃、黑龙江、宁夏、重庆、广西、河南、河北、山东、福建、江苏、内蒙古、贵州、辽宁、四川、广东实行考前资格审核,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持相关证件到具体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备注: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指2015年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14年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考后资格审核:云南、青海、山西、安徽、湖北、湖南、吉林、上海、天津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