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北京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本着属地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 二、 具体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 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讲师(必须是在会计岗位)、工程师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19年年底。)。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在审核验证时提交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生注意事项 (一)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9年度首次报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身份证录入及缴费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以后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中级、高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二)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经由本人签字承诺的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同时,非京籍考生还应出具下列证件之一: 1. 北京市居住证; 2. 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 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