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证书领取 全省该批次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开始发证,成绩合格的考生到单位或居住地所属辖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领取证书;在徐院校学生到各区财政局办理点就近申领。 七、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违反以前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定,有违规违纪行为,被禁考的考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八、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二)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订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