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longyan.gov.cn 龙岩市财政局网站第一时间提供龙岩市财政信息、财政会计信息等。 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电话:0597-2324352 传真:0597-2320398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龙岩金融商务中心A1、A2栋) 龙岩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规章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接省财政厅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的职责。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4.贯彻执行中央、全省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5.负责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和本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7.在省赋予我市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提出地方税立法计划、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8.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度债务基本管理制度。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分配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