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此份发票已经超过抵扣时限; (四)此份发票在以前已经申报抵扣过了; (五)此份发票电子数据属于历史数据,尚未进入本系统处理的范围; (六)税务局端的相关系统、网络出现故障,导致相关发票数据未能及时的同步到本系统; (七)开票方未上传发票信息或者为假发票。 月末未查询到发票信息,可能影响纳税人次月的正常申报抵扣(或退税)业务,建议纳税人仍使用扫描认证的方式。 十三、批量勾选的文件格式有何要求? 答:(一)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 (二)单元格内容依次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是否勾选; (三)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状态是否为“是”,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十四、发票勾选结果是否可以撤销? 答:在尚未完成当月的勾选确认操作前,纳税人可以撤销之前的勾选操作结果。 十五、取消认证后如何进行申报抵扣? 答: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