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正进入可持续、和稳定的发展轨道,基本建设的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强。只要对国家年度财政支出结构稍作分析,就会发现其中基本建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为使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当前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尤其是对项目质量的高度重视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基建项目审计的特征 (一)审计环节多,流程长,内容较复杂。 基建项目的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全面审计。涉及内容多且复杂,尤其项目的工程质量审计专业性、技术性强,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要把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现代的审计、宏观的和微观的审计方法结合起来运用。 (二)审计监督具有连续性的特点。 一般项目建设期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这就决定了基建项目的审计必须具有连续性。项目前期审计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可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在建期审计可以对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把握,防止一些不合理费用支出和概算外工程支出的发生,避免审计滞后,保持审计的连续性。通过开工前审计、在建期审计和竣工决算期审计的前后呼应来实现项目审计的连续性,以便全面地对整个基建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审计评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基建项目审计作为一项综合性经济监督活动,不仅要从经济方面审查基建项目,而且要从技术、投资管理等方面审计、评价基建项目本身的合理性、方向性和科学性及交付使用后的效益性;还要审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投资、技术、监理等各方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涉及面广,审计评价要求所依据的国家政策、也严。 三、基建项目工程质量审计(简称“工程质量审计”)与基建项目审计的联系 (一)基建项目审计中所进行的若干审计项内容可服务于工程质量审计工作。如,基建程序的过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概算的检查、建设资金的管理等看似与质量审计无直接关联的内容,却对基建项目工程整体质量的系统掌握、问题的追根溯源极有帮助。 (二)工程质量审计一般把重点放在施工设计图和工程实体质量上,因此又有其重点关注和特殊的审计手段,这些特性也使其区别于基建项目审计中的其他专项内容。 从深层次看,基建项目工程质量是投资效益长远目标指向的核心,而工程质量审计的开展,关乎现在的生命财产,关系将来的长治久安。因此,对于整个项目的整体综合效益更具意义,可以说工程质量审计是基建项目审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四、工程质量审计的总体目标 通过查阅项目前期、设计、施工技术、监理、基建财务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进行审计(),分析工程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建立、是否完善、是否有效运行,从而从总体上评价项目的质量控制是否有效。 五、工程质量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审计。 1.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审计。 主要反映项目的功能性质量水平。一是可行性研究深度以及投资决策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可研中是否进行了多方案的论证。二是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环保、原材料、运输等的要求。三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项目建议书或业主的要求;是否符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自然、经济、社会环境等基础资料和数据计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达到了内容、深度、计算指标的相应要求。 2.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审计。 通过查阅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重点关注: 一是符合法定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二是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工程等级、规模、难度、特点相一致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和类似工程经历;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或因履行合同不当造成损失浪费等现象。 三是勘察设计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能否保证设计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及环境的协调性;其设计成果是否规范、系统、完整,能否满足设计深度和施工要求。四是设计概(预)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概算内容是否完整、真实,有无明显漏项、错项;概算调整、影响项目建设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重大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3.项目实施阶段质量管理审计。 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总会有一些问题在事前无法预见,而一些隐蔽工程在结算时只能以签证作为依据,失去了审计的意义,如土方开挖、粉喷桩、管线预埋等。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深入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掌握结算审计的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是在现场能熟悉施工情况,掌握实际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及使用的材料与合同要求的区别等。此阶段的审计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对合同内没有的工序和项目是否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 二是对暂定工程或材料是否经过认真核定,是否以签证或联系单的方式详细记录下来; 三是工程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数量是否准确,签证程序是否合规、及时,尤其要关注隐蔽工程的签证; 四是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的约定以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五是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或允许他人借用本单位资质承担施工任务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转包、肢解分包工程情况; 六是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约定设置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编制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和重要材料进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和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约定一致,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未纠正情况; 七是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约定设置组织机构,实验室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人员与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约定一致,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未纠正情况; 八是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九是隐蔽工程、防水工程等是否按照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有无上一道工序未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即擅自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情况; 十是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对单位、单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都经过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是否报主管部门备案。 4.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审计。 一是审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采购是否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招投标工作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内容是否规范; 二是审查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计划进场点验记录、合格证、材质证明、实验报告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有关材料检测频率是否符合要求; 三是延伸审计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供货企业,分析主要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有无混入品牌不合规、材料不合规产品现象。 (二)工程实体质量审计。 1.工程实体质量审计原则。 一是对工程实体质量审计的监督抽查,可自行委托或要求施工单位委托检测单位检测; 二是抽查的重点是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 三是抽查的内容和部位应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等因素确定。 2.工程实体质量审计主要内容。 一是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二是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三是现浇楼板结构厚度; 四是砌体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五是安装工程中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 六是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 七是道路工程中路基、基层、面层的压实度; 八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中的桩基础和主体工程中的桩、柱、梁、板、墙、预制混凝土构件等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内部缺陷,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位置、强度以及混凝土板的厚度; 九是给水、排水、燃气等管道工程中的功能性试验。 3.工程实体质量审计主要方法。 (1)混凝土强度可采用回弹法、回弹超声综合法、贯入法、拔出法等;(2)对桩和地基的承载力、对钢结构的稳定性、对钢筋焊接头质量受拉力等采用实验法;(3)钢筋的规格、数量和保护层厚度可用目测法、局部破损法、尺量法、电磁法和雷达法等;(4)构件的几何尺寸可采用尺量、激光测距等实测方法;(5)原材料、构配件可现场封样,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总而言之,要想全方位、高水平地为国家建设投资把好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还应从传统工作模式中拓展出新的审计思路,加大推广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力度,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工程质量审计的方式方法,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审计操作细则,真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 【】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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