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统字〔2015〕38号 各市统计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桂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的规定,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自治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试卷印制、阅卷、成绩查询及合格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市、县统计局负责宣传发动、报名受理、考生信息上报、教材征订分发、组织培训、考试实施、认定人员的证书发放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章; (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报考范围和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2014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其成绩在2015年度有效,只需参加另一科目的考试。 六、报名方式 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登录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网——广西站(http://www.guangxi.tjcyzg.org),填写报名表后,持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流程详见网页说明。 七、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8月15日止(各市具体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请查看其文件和网上通知)。 (二)现场确认审核地点 1.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市、县级统计局审核确认。 2.区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审核确认。 3.大中专在校学生由所在院校审核确认。 (三)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各地必须于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考试用书征订、收费等工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guangxi.tjcyzg.org),自行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八、报名考试费 根据桂价费字〔2008〕1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培训费为每人每期290元(包含报名费10元、考试费80元、教材资料费65元、培训费135元)。对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试费40元收取,在报名确认时交费。 九、考场设置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确需在县级设考点的,应由各市统计局提出书面申请,报自治区统计局批准。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人以下不单设考场。各市统计局在8月30日前,向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报《考场设置情况表》。 十、评卷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区统一集中评卷。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各地要将考卷送达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统一评卷。 十一、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uangxi.tjcyzg.org),或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查看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也可到各考试承办机构办公场所查询考试成绩。 十二、考务工作 为了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各级统计局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桂统字〔2011〕86号)规定做好宣传、考务、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