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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是

2022-01-14 11:1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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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是

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是( )。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企业发生合并,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企业 

C、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合伙企业,其任意一合伙人 

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股份制企业,其董事会

【答案】 B

【解析】 选项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选项C,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选项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项目中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有( )。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B、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C、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D、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答案】 ABCD

【解析】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有6条: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所以四个备选答案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