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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CPA考试试题及答案_《经济法》模拟试题一(4)(2)

2010-09-15 17:31 来源:河南会计考试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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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属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即独立于基础法律关系,承兑行不得以基础法律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之后,可以向B公司、承兑行、A公司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全体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为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5)B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发生 纠纷,选择诉讼解决纠纷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没有事先或事后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本案中A、B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有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约定,所以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6)张某与甲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7)张某因小区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规定,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无合同上的约束力。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上述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

  (8)张某因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而要求退房,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法律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9)如甲还有其他行为构成了售房欺诈,受害者最多可以要求甲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因为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10)如张某与甲的售楼合同解除了,则贷款合同也相应解除,甲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张某。因为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则贷款合同也应相应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11)张某将上述房子出卖给陈某时,其与李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12)张某出售上述房子时,作为承租人的李某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