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报名缴费 (一)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5〕133号),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中级资格考务费为财务管理30元,经济法35元,中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务费。 (三)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11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费60元。其中:报名费15元,省级考务费30元,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考务费每人15元。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51-58592503。 特此公告,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