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关于2016年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驻甘有关单位: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在2015年基础上扩大无纸化试点范围,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调查摸底后决定,我省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列》和甘肃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学历和资历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年以上,可评审单位有效或企业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报考年度当年年底前,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取得学历前专业工作年限减半计算。 (三)报名办法 1.我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 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 4.我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1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四)资格审查 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我省201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6 年9 月10 日—12 日举行,分2 个批次;高级资格开卷纸笔考试于9 月11 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 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 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 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 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为9 月11日9: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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