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延边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毕,合格考生可于2016年2月15日开始(工作日内)前来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办法 合格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考生不能亲自领取的,需手写书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及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 “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是考试合格人员的原始报名档案,是各单位聘任会计技术职务的依据。合格考生在领取证书的同时,也要领取信息表,此表作为人事档案留存。 三、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地点 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号)。 四、注意事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套印公章的全国通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领取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无法弥补。 五、咨询电话:0433-2876047;0433-287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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