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中级会计资格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中级考试采用的方式是什么? 答: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2、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7年底,会计工作的年限规定是: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012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2015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2016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2017年毕业)。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3、问:报名是否需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北京市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其含义: (1)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若干年,又参加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相加,就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 (2)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如:初中、高中、大专等),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为取得全日制教育毕业后计算,也就是说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年限,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3)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高等学校毕业后继续考取研究生的人员,其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问:现场审核有什么要求? 答:2017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均实行“首次报名”和“非首次报名”。首次报名的考生,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指纹录入、现场拍照、身份证识别三位一体的个人信息采集方法。网上报名信息表无需再上传照片。 资格审核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北京市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 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缴费,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 5、问: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何安排? 答: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由于各区无纸化考试机位资源不同,考试地点可能存在跨区现象。 6、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报名的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14年以后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并在现场成功采集指纹、拍照的考生。 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17年首次报考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16年报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身份证录入及缴费没有成功的人员。 7、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是否需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有何要求?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8、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9、问:如何确认报名成功?报名费是多少? 答:首次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表填写成功后,需到所选区审核点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付费,付费成功后才确认报名成功。所有考生必须在4月5日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http//:kuaiji.bjcz.gov.cn”上的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中级报名费用每科56元。 10、问:持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如何报名? 答: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可报名参加北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1、问:中级资格已在外省市考过一门或两门,2017年需在北京市考其余科目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2016年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2017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请考生携带报名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2、问:1992年 9 月1 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如何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1992年 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7年3月29日-30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到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西园子一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010-67023738、010-67060798。 13、问:毕业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答:考生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报名,视同毕业证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