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支付。 缴费时间截止2018年3月31日,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17.问: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答:需要发票的考生在4月10日-4月15日带好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表到以下地点领取。4月16日结帐后不再领取发票。
18.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9月7日,请考生按时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19.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8年10月20日前,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20.问:如果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21.问:本次考试报名中有关“双学士学位”是如何认定的? 答:双学士学位:我省统一规定为报考人员在同一全日制本科院校同一学籍同一时间取得两个跨学科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