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会计网校北京8月面授课程: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及问题处理 课程背景: 2011年7月27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对应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该《条例》也做了相应修改。《条例》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不仅是目前舆论最为关注的焦点,也是广大企业财务工作者最为头疼的难点。由于税制牵连复杂、政策变动频繁,很多财务工作者难以洞察其中奥妙,在新发法实施之前,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如何尽快掌握和解决企业以往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及问题处理办法,做好新法衔接工作攸关重要。 课程内容概述: 一、【2011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要点及变化】 重点注意五大变化 1、工资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变化 2、工资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的变化 3、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变化 4、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变化 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税率的变化 二、【个人所得税常见41问题解答及筹划思路】: 1、企业为高管支付保险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2、如何划分劳动报酬与劳务报酬内容? 3、个人在境内几个单位兼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38、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是否缴纳人所得税? 40、股权平价和低价转让股权是否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1、老板在关联公司任职、受雇或者兼任董事、监事的董事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培训时间:8月27日(周六) 收费标准:600元/人 (中华会计网校学员6折优惠,不支持学习卡支付。) 购买
[限额100人,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上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层(正保教育学习中心) 主讲专家:徐箐 税务咨询师、资深培训师。有三十多年的税务稽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经验,曾在国家税务机关担任过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法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税收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部门主任,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税收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税务稽查案例审核、稽查复查负责人,负责内部涉税文件和减免税审签。应邀受聘于多家企业税务顾问和税务事前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