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通常设置以下专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的内容包括:取得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交纳增值税;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化的方法,即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并向客户结算款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应进行价税分离,确定不含税的销售额。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 三、应交消费税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四、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是指除上述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国家的税费,包括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