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及监督
2010-11-19 14:13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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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指企业库存的现金,不包括企业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银行存款指企业的外域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这些货币资金均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企业保留的外币。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持有货币资金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持有货币资金。由于货币资金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控制风险,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对于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金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所谓货币资金控制,是指企业为保证货币资金信息的准确可靠而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与协调的方法、措施和程序。我国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现金收支业务中的常见错误。(1)将备用金作为现金核算。备用金的拨付虽然通过“现金”科目,但备用金不是现金,在会计核算中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而不能与现金混淆。(2)处理货币资金相互存取业务时易填错记账凭证。实务工作中经常发生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相互存取的业务,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容易出现错误。例如,从银行存款提取现金,既要填制现金收款凭证,又要填制银行付款凭证,造成重复,影响到记账的准确性。(3)存在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不规范行为,有可能少记收入和支出。(4)存在漏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的现象,有可能重复收付款或漏收漏付款。(5)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造成盘点现金时账面现金金额与保险柜金额不符。
(二)现金收支处理的常见漏洞。(1)少列收入金额,多列支出金额,故意少计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或者故意多计现金支出日记账合计数,将多余的现金占为己有。主要原因是会计分工、会计牵制出了问题,出纳人员不应既登记日记账,又登记明细账和总账。(2)涂改凭证金额。会计人员利用原始凭证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工作中的便利条件,使用退字灵、修正液等化学药剂更改发票或收据上的金额,将现金收入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改小,或将现金支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放大,从而达到贪污的目的。(3)撕毁票据或盗用凭证。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撕毁,将现金据为己有;或用盗取发票、收据等凭证向客户开票,隐匿现金,达到贪污的目的。这主要是单位票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地控制票据的数量和编号,对收款监督不力。(4)利用钱账兼管的机会贪污 现金。(5)无证无账。无证无账指收入现金既不给付款方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直接将现金据为己有。(6)虚构支出业务内容。虚列工资、补贴等,将报销的现金占为己有。这主要是未能坚持办理经济业务事项不得由一人负责全过程的原则,薪金支付单等未经单位人劳部门编制和审核,会计稽核人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7)票据头尾不一。出纳人员或经办人员在票据出票时,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票据凭证联和存根联金额不一致,造成收多报少或支少报多,贪污差额款。这主要是填制收付款原始凭证与收付款职责未分离、单位内部牵制制度失效造成的。(8)挪用现金。出纳人员或其他人员采用虚写或涂改现金缴款单日期的方法,不将当天应送交银行的现金及时入账,而将资金挪用,进行体外循环。主要原因是会计牵制不力,稽核人员未发挥作用。(9)添枝加叶,加码报销。会计人员在原始凭证上添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以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稽核人员未履行职责。
(三)银行存款业务处理的常见错误有:(1)未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者出纳担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工作,造成舞弊的可能性。(2)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未查清楚是未达账项造成的,还是因为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出错造成的。(3)没有按规定填制银行结算凭证,或填制内容不完备。
(四)银行业务中易出现的漏洞:(1)擅自提现或填票购物。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擅自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或擅自签发转账支票套购物,不留存根、不记账,将现金、实物据为己有。其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2)公款私存。会计人员利用经管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便利,把公款转入私人银行户头,从而达到侵吞公款或长期占有公款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3)多头开户,截留公款。会计人员利用银行间互相争资金、拉客户的机会,私自用单位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并以本单位更换账户为由要求付款单位将款项转至私设户头,从而达到截留公款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印鉴保管岗和货币资金收款岗未分开。(4)转账套现。会计人员或有关人员配合外单位不法人员在收到外单位转入的银行存款后,开具现金支票,提取后交付外单位,达到套取现金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债权债务岗和货币资金岗发生了混岗。(5)私自背书转让。会计人员将收到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及银行本票等票据私自背书转让给与个人利害相连的单位,以达到变相侵吞、占有公款目的。这主要是会计人员保管了支付事项所需的全部印章造成的。(6)出借支票、账户。会计人员非法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办理收付、转账业务,从中捞取私利。其主要原因是票据、银行账户管理混乱,各种票据未连续编号,稽核岗位形同虚设。(7)涂改银行对账单。会计人员私自提现,然后通过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或余额,使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相等或平衡,以掩盖银行存款已少的事实。其主要原因是负责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人员和负责调节银行存款对账单人员的职责未分开。(8)恶意串通支付虚开票款。会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串通供应商,根据开具的不实发票及填制的虚假收料单(验收单),将购物票款转至供应商,对方提款后私分。其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9)“初”取末“存”。出纳人员私盖印章,于月初从银行账户上提取大额现金,月末再把所欠窟窿补齐,使银行对账单上的期末余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期末余额相符,以达到挪用资金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出纳人员保管了银行印鉴章。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要点与监控方法
针对货币资金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存在的漏洞,单位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加强、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钱账分管,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员分离。任何企业都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1)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处理,其他岗位人员不得接触未经支付的货币资金。(2)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纳人员应将每天收到和支出的现金数登记现金出纳备查簿,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用现金日记账代替现金出纳备查簿,由出纳登记,但现金总账的登记工作须由其他岗位人员担任。(3)负责登记应付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登记工作。(4)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登记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的工作。(5)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应与负责登记银行存款账、现金支出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人员分离。(6)负责货币资金支出审批的人员应同出纳人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二)资金预算控制。编制资金预算控制,旨在对企业一定时期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统筹安排。资金预算编制是否准确,会影响企业货币资金的流转和货币资金的利用效益,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加强货币资金预算的可靠性控制,避免或减少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应与处理、记录相分离。货币资金预算编制完成后,财务总监应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比较经营过程中实际收支与预算的差异,并对重大差异逐日进行分析。
(三)库存现金控制。企业的库存现金必须在规定限额内,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当天未送存的现金应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一般不得坐支现金收入,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清查,包括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等现象。现金清查结束后,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情况,应予以及时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银行存款控制。(1)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终止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以防止有人利用开设银行户为个人谋取私利。(2)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被银行揭露的不正当支出或应记但未记入企业收入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3)应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相关人员在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专门的登记账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4)负责银行往来账款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将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应注意银行对账单的日期和金额,还应检查票据的签署和背书。(5)为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准确,避免银行存款账目发生差错,月份终了,除“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外,还必须与银行核对存款明细账目。进行银行存款清查时,应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发现双方记录不一致,应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立即更正;属于因凭证传送存在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银行存款余额是企业可动用的银行存款数额。
(五)备用金控制。企业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并加以控制。其基本要点是:(1)确定备用金的范围和定额。备用金的范围和定额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通常情况下,除工资备用金外,其他备用金定额不能过大。任何超过备用金定额的现金支出,都应事先取得特定的审批,并在一般现金中支付,而不在备用金中支付。(2)确定备用金的保管人。每项备用金都需由专人保管,备用金保管人不能同时负责备用金、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的审批,也不能负责该项备用金的补充和支付记录。(3)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并由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与该项备用金相对独立的人员不定期清点备用金。(4)当备用金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备用金保管人可将支付凭证交会计部门核对,补充备用金。(5)为备用金使用人在银行开设备用金专户,定期将各备用金余额期与控制该备用金的总账余额进行核对。
(六)财务印章控制。单位应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1)财务专用印章应分别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以免舞弊。(2)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3)保护印章的安全。每一次印章使用都应作记录,印章必须与支票分开。
三、货币资金的控制流程
(一)现金收支的控制。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接受银行监督。财会部门为企业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该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配备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企业非出纳人员不能经管现金收支业务。一切现金收支事项都必须以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办理,及时登账,定期清点,做到收支正确、手续完备、账存与实存相符。现金控制的具体流程应为:授予权限、制取凭证、审签凭证、审核凭证、编制凭证、收付现金、复核凭证、登记日记账、登记明细账、登记总账、盘点现金、送存银行、核对账簿、清查库存。现金控制的要点着重有:审批、审核、收付、复核、记账、核对、清点、清查。在现金内部控制系统各控制点中,“审批”、“核对”和“清查”最为重要。由业务部门进行原始凭证审批,可以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是控制的第一关;由财会部门进行账账核对,可以保证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是及时发现现金收付和现金账务记录错误的主要环节,对于保证会计、出纳人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由清查小组进行库存现金清查,可以保护现金安全完整,是保护现金实物安全完整的最后一环节。
(二)银行存款收支的控制。企业应按照银行开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开设银行账户,企业发生的各项结算款项,除允许以现金方式直接结算外,其余款项必须通过银行划拨转账。为了加强银行存款内部控制,企业应该建立银行存款管理责任制,由会计部门出纳人员专门负责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部门应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余额,搞好企业资金的调度和收支平衡,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供应。审计部门应该通过对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促进单位加强银行存款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银行存款控制的具体流程应为:授权经办业务、签订结算契约、制取原始凭证、审签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制取结算凭证、办理结算业务、审核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登记明细账、登记总账、核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核对账账。银行存款控制的要点在于审批、审核、结算、复核、记账、核对和对账环节。在这些控制点中,“审批”、“核对”、“对账”三个控制点至关重要。其中,“审批”和“核对”控制点具有同现金控制系统对应控制点相同的重要性;“对账”控制环节,对于保证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同银行存款记录相符、纠正各方差错,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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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敏:《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与监控技术》,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李凤鸣:《内部控制学》,北京大学出版2003年版。
[3]罗建玉:《会计控制理论》,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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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唐予华、李明辉:《内部会计控制与会计信息与质量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6]朱荣恩:《内部控制的方式》,《中国审计》200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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