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