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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及习题1(16)

2010-10-25 11:49 来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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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大、中型企业

  参考答案:BC

【例题15·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B.符合条件的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C.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D.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师

  参考答案:A

  【例题16·判断题】《会计法》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参考答案:错

  【例题17·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作出规定的是()。

  A.《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B.《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C.《会计法》

  D.《总会计师条例》

  参考答案:D

  【例题18·判断题】根据《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答案:对

  【例题19·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总会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之一的是()。

  A.助理会计师以上

  B.会计师以上

  C.注册会计师

  D.高级会计师

  参考答案:B

  八、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二)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例题1-44·教材例题·案例分析题】( P51)

  【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有()。

  A.国家机关

  B.国有企业

  C.事业单位

  D.集体企业

  参考答案:ABC

  【例题2·单项选择题】实行回避制度的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会计主管人员

  C.出纳

  D.稽核

  参考答案:C

  【例题3·单项选择题】实行回避制度的单位,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商场收银员

  C.出纳

  D.稽核

  参考答案:A

  【例题4·不定项选择题】关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下列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

  A.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B.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C.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

  D.国家机关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参考答案:C

  【例题5·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回避制度中所指的直系亲属的是()。

  A.夫妻关系

  B.直系亲属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近姻亲关系

  参考答案:ABCD

  九、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概念

  (二)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范围

  会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 或者离职。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三)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2.移交点收(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薄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薄,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例题1-45·教材例题·案例分析题】(P52)

  (四)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1·判断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会计人员,一律不得调动或者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