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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珠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7-09-15 11:29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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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珠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和《2017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规定,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市注协)组织开展本市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四)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 财政部在2017年度发布的与会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 培训方式
 
   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方式。
 
   (一)网络远程教育。登录珠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平台http://www.zhczkj.net/exam/check.asp参加网络远程教育,按照网上验证学员身份、购买学习卡或网上支付开课、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授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经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班,当年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42学时。
 
   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面授培训”方式采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制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面授课程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将人员名单报市注协预约网上考试时间,同时市注协在报来的名单中不定期随机抽取10%的人员集中到市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培训机构再预约时间进行补考。
 
   (三)选择上述任何一种培训方式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情况统一由系统自动记录到本人会计档案。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记录,无须领取纸质培训合格证书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远程教育进行补学。
 
   三、培训对象
 
   珠海市市直、香洲区、金湾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 月 31日止。
 
   五、培训收费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72元/人收取。
 
   六、培训要求
 
   (一)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会计业务水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对培训机构的要求
 
   1.网络远程教育机构
 
   (1)自主独立运营远程继续教育网站,保证网络畅通、数据安全。
 
   (2)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及珠海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3)做好网络学习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学习资金的安全。
 
   2.面授培训机构
 
   (1)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扎实有效的开展培训工作。
 
   (2)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安排、收费标准、授课老师名单等)报市注协备案。
 
   (3)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效果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
 
   4.切实履行如下承诺
 
   (1)不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
 
   (2)不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单位。
 
   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