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省直部门,中央驻琼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下同)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员。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在我省居住的待业人员。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在校学生。 (四)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起始年度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照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事会计工作孰早的原则确定开始参加继续教育的年度。 三、培训内容 (一)公需课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解读 (二)专业课程:《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会计诚信教育等。 四、培训时长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完成90学分课程学习及在线考核,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60学分。 五、网络培训时间及流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二)培训流程 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http://www.hainanjxjy.com,以下简称“平台”)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琼财会〔2018〕1353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2. 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登录系统参加学习: (1)直接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直接登录平台——选择课程——在线学习——在线考核——考核通过——学分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应用市场下载“海南会计”APP和微信公众号“海南会计”相关栏目学习。 (2)打开“海南省会计学会”(http://www.hnkjxh.com/)官网,点击“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栏目,链接到平台参照上述方法参加学习和考核。 六、培训收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目录的通知》(琼府办〔2013〕181号)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继续教育培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流动人才资格确认、人才认定审核、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重要依据。 (三)未完成2017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可自愿在平台上选课学习,不影响2018年度课程学习。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平台“个人中心”——“查看培训结果”查询个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平台参加学习及考核,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平台主页左下方“在线咨询”。 (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方式学分登记及面授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琼财会〔2018〕1353号).rar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