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应该在哪里申报个人所得税 问: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应该在哪里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
2019-03-25 10:22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应该在哪里申报个人所得税 问: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应该在哪里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