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累计金额如何填写 问: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累计金额如何填写? 答:“营业收入”: 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