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使用开具发票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4)订本式手工版发票不得拆本使用。 【】 责任编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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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16:00 来源: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纳税人使用开具发票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4)订本式手工版发票不得拆本使用。 【】 责任编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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