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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

2016-02-13 11:22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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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入口:http://fpxxbd.tjsat.gov.cn/fpxxbd/

为了更好的服务纳税人,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推出网上涉税信息查询系统,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涉税公告、发票流向、纳税人信用等级、纳税人资格、出口退税率等多项查询功能供您查询使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二、凡在本市国税系统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授权”,获取授权证书。授权用户进行授权登录后,可直接查询发票,而不再受输入验证码和查询时间间隔的限制。

三、查询项中带*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

 四、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五、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
◦“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
◦“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
◦“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
◦“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

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十日后可再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请在下个征期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

七、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
◦“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

八、若查询结果显示为“发票查询成功!”或“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致!”,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