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中级审计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2016年度审计中初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审计中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单科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6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审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由单位集中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复审,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服要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因复审人员较多,为提高办事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三)为提高复审效率和工作质量,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023-86868817;023-86868810;023-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样表 重庆市审计中初级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复审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