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中级审计师报名入口:http://www.icnao.cn/auditexam 2018四川省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7月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8年6月12日至7月3日。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2018审计师考试报名直接访问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 2018四川省审计师报名时间及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7月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8年6月12日至7月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直接访问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413,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报名点所在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审计局咨询电话见附件2。选择报名点为“省直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30室,联系电话:028-86522464,联系人:翟玉萍)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省直考区报名点送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留存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管理后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 4.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人事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62元,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每人每科7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在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028-86740101),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