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运输业营改增税负增加?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靖江个体运输的小单位,国家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对我们小单位进行“营改增”,应有利于我们小单位,因此从十月一日起我开“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国税局代开窗口就已完税了。但从靖江国税局今天通知我:从十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底止,已代开的运输发票虽然已完税了还不能算,必须要安每月二万元的营业定额再缴税,每月600元。10-12月三个月就是1800元,远超营改增前的税收。过去在没有“营改增”之前我们在地税都是开运输发票时就完税的,今天在国税窗口代开发票同样完税。可相反“营改增”后要缴双重税。这是为什么?请求领导关注并帮助我们个体运输业小单位解决这一实际问题。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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