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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进行列示

2023-10-31 11:02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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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进行列示

问: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进行列示?
  
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规定收到或缴回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相关现金流量,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2006〕3号)有关规定进行列示。

  企业收到或缴回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将收到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列示,将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