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问:公司经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一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二条规定,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因此,公司经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不需要缴纳契税。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的,再补缴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