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哪些信息项?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吗? (1)用户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带出,使用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他证照号码注册,需要填写出生年月、性别。 (2)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需选择省市地区,乡/镇/街道为选填项,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如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室等)。 (3)学历和民族:选填项,建议完善。 (4)其他:电子邮箱和境外任职受雇国家默认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5)税收优惠信息:分为残疾、烈属、孤老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并上传证件的电子资料。 17、经常居住地经常变更要怎么办? 建议实时在系统更新经常居住地地址。 18、残疾证号忘记了不能保存怎么办? 残疾证号为必填项。登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cdpf.org.cn/2dzcx/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残疾证编号。 19、残疾、烈属证填写有什么规定? 残疾证号为必填项,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最多不能超过5张。 烈属证号可填可不填,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最多不能超过5张。 20、银行卡可以添加几张?可以添加其他人员的银行卡吗? 目前不限制张数。填写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需要输入银行预留手机号进行验证,添加后的银行卡可以进行解绑和设为默认卡的操作。 21、“个人所得税”APP的帮助中心在哪里查看? 点击【个人中心】-【帮助】,即可查看APP相关模块内容。 22、“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的数据会同步吗? 两个系统的数据是一致的。 23、“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数据还在吗? “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数据都存储在税务机关的服务器上,属于云存储,卸载手机APP后,手机上的数据会清除,但税务机关服务器上的数据依然都会保留。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换了其他手机另行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依然可以看到登录身份人员原来填报的数据。 24、如何查看“个人所得税”APP版本,如何升级? 点击“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关于】查看版本号,APP是自动升级的。 25、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如何切换账号? 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后,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退出登录】即可切换其他账号进行登录操作。 26、“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不进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7、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是否可以解除授权? 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从各省金税三期系统同步过来的,如果当前自然人的身份是某个公司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若从原公司离职了,那需要去金三税务登记变更功能里面去变更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这样,离职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在任职受雇信息中才会看不到这家公司。 28、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全国各地各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缴单位当前的税务登记状态不为注销或者非正常,而且扣缴单位报送信息中将您标记为在职雇员,就会将该单位显示出来。 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29、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可以尝试如下方式解决: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动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30、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