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改成什么了?明细科目有哪些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已经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016年5月1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更名为“税金及附加”,四小税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已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1、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3、税金及附加以及增值税核算: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属于代收代付,不进入损益。增值税并没有进入收入,材料或成本,故增值税核算不像营业税以及附加税科目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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