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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汇算热点问答

2020-05-06 15:0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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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汇算热点问答

问: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问:编剧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稿酬所得征税还是按特许权使用费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问:个人获得的专利赔偿款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函〔2000〕257 号文件规定,专利赔偿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问:个人将小说手稿进行拍卖取得所得,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