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个人所得税申报热点问答 1.个人如何在网上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答:您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特色应用】后选择“深圳市”,点击【纳税记录开具(2019)】(2019及以后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选择开具年月时间,输入随机验证码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系统支持跨年开具纳税记录,一天最多只能生成3次。纳税记录为PDF格式。打开PDF文件需要密码,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6位,不足6位的,请在前面补0,若包含字母请大写。 2.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申报成功后,发现填报数据有误,该如何处理? 答:(1)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类报表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在该类报表的“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作废申报】按钮作废申报后重新填写报送,或点击【更正申报】按钮修改申报表后重新报送;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在“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更正申报】按钮进行更正申报操作。 (2)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点击【启动更正】或【作废】按钮重新填写报送;若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点击【启动更正】按钮修改申报表后重新报送。 3.深圳企业纳税人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网签三方协议? 答:您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其他服务事项】-【网签银税三方协议】-【网签三方协议】,填写并提交相关开户行信息及纳税人信息。若您在网签三方协议模块成功签订了银税协议,则无需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扣税协议;若您的缴款账号名称与您的名称不一致,则不符合“网签三方协议”规则,请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前往商业银行大厅,继续办理扣税协议签订业务。 4.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没有带出名下企业,无法绑定该如何处理? 答:若您为已实名认证的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通过个人身份微信登录后,在【个人中心】-【管理员列表】模块未自动带出需要绑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信息,请先核实确认税务局征管系统中最新登记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与本人实际信息完全一致,具体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模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查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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