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印花税,但在申报期内产生两条重复的申报信息 问: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印花税,但在申报期内产生两条重复的申报信息? 答:因电子税务局支持办理未做“按次”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印花税申报业务,因此,部分纳税人在印花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后,会误操作造成重复申报的情况,重复申报的申报类型一般为“按次”申报 出现此问题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解决: 情况1:两条申报信息的征收品目有交叉,申报属期有交叉。 解决办法:若是对当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需纳税人在本月底结束前,进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当期可更正的列表】路径下,及时对印花税申报表进行更正;若是对跨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需尽快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情况2:两条申报信息的征收品目无交叉,申报属期有交叉。 解决办法:若是对当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纳税人可在本月底结束前,进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当期可更正的列表】路径下,及时对印花税申报表进行更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对应征收品目“按次”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再在办税服务厅完成更正申报;若是对跨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对应征收品目“按次”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再在办税服务厅完成更正申报。 情况3:申报属期无交叉。 解决办法:月底结束前,纳税人需进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当期可更正的列表】路径下,及时对印花税申报表进行更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对应征收品目“按次”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再在办税服务厅完成更正申报。 温馨提示:纳税人在新增印花税申报表时,需注意看系统提示,已申报过的注意避免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