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问答 (一)预缴申报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能否在预缴申报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预缴申报享受加计扣除的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 答:从2021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范围问题 在预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范围是否仅限于制造业企业? 答: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六类行业外,其他企业均可在预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限于制造业企业。 (三)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手续问题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履行何种手续? 答: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四)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报表填报问题 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填报预缴申报表?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不需向税务机关报送。 (五)未选择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的能否在年度申报时享受问题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能否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 答: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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