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职工福利费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问:发放职工福利费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2012年总局所得税司在线访谈时的答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 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面提出的不征个税原则是: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 福利性消费通常符合这个特点,因此不需要缴纳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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