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退休再任职人员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问:计算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退休再任职人员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答: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2022-12-20 09:17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计算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退休再任职人员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问:计算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退休再任职人员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答: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