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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25日

2014-03-20 11:4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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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25日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2014河北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等考试信息,具体如下: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定州、辛集市财政局: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我们制定了《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好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heb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311-83939397。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

  设考区的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4市可在5月5日至5月16日期限内确定本考区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未设考区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邢台7市以及定州、辛集市,可在4月25日至5月10日期限内确定本地区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各市具体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通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四)报名费标准

  专业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95元/科。

  综合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80元/科。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