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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25日(2)

2014-03-20 11:4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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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2014年8月23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4年9月14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共设4个考区,即:石家庄市、保定市、唐山市、邯郸市,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在石家庄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分科汇编最近4年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试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十、免试申请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操作程序如下:申请人向省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批准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由省考办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考办审批。

  申报材料交省考办,包括《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批准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全部采用A4纸)。如批准文件或职称证书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省考办电话0311-8393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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