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由谁负责? 答:地方资产评估协会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初审和日常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批准注册和撤销注册。 二、谁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日常管理? 答:中评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对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日常管理。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申请人应当具备条件有哪些? 答:(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或者经依法认定;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三)专职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四)初次申请注册之日前5年内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累计24个月以上,重新申请注册不受此限; (五)已接受中评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注册申请人哪种情形不予注册? 答:(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三)被认定为终身禁入资产评估行业的; (四)因在财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受行政处罚,自被行政处罚之日起不满2年的; (五)被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自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含受刑事处罚情形); (六)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未被批准注册或被撤销注册的,自不予批准注册或撤销注册之日起不满3年的; (七)不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的; (八)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 五、地方协会每年受理注册申请的次数是多少? 答:地方协会受理注册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受理注册申请的时间和次数由地方协会确定,但受理注册申请的次数每年应当不少于4次。 六、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那些材料? 答: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明或认定批准文件; (三)注册申请人与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交户口复印件; (五)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相关证明和参与资产评估项目清单; (六)由2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记录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时间的证明; (七)注册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资产评估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注册是否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答: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当附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应当按那些程序办理? 答:(一)注册申请人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交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地方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人提交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应当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专用章。地方协会初步审查后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确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资产评估机构补充或者修改申请材料; (三)受理申请的地方协会应当自确定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注册资产评估师申请注册汇总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以申请注册的请示的形式报送中评协,同时将注册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资产评估注册管理系统; (四)中评协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将注册申请人有关信息在中评协网站上公示20日。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申请人,批准注册,颁发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申请人,不予注册,并书面通知地方协会; (五)地方协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批准注册的人员统一制作注册资产评估师印鉴。 九、地方协会申报的一批新注册评估师中个别的没有通过审核怎么办? 答:应当在上报申报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中评协的要求邮寄或传真补充材料,超过三十日未能补充材料的将被作为暂不批准人员,需重新申报注册。 十、填写申报注册材料容易出现的问题 答:(一)地方协会审核意见栏无加盖公章; 根据90号文要求,地方协会受理注册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确认无误,在申报材料的正文第一页右下角加盖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专用章。 (二)本人声明没有打“√”; 根据90号文第七条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未愈5年的等7种情况不予注册,所以申请人必须在本人声明处按要求打“√”,保证自己符合注册条件。 (三)申请表没有用规定新式表格; 90号文试行后,个别地方协会没有认真执行其关于换用新式表格的规定,仍是用原表格的。 (四)证明人栏没按规定签字盖章; 90号文第八条六款规定,有2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记录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实践的证明,并由二人签字并加盖本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印章。 (五)所附的证件、证书等复印件没有加盖协会的专用章; 90号文第十条一款规定地方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应当核对原件,并对复印件上加盖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专用章。 (六)没有附加档案存放证明或退休证名; 90号文第九条四款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人事档案证明或退休证明。对于职龄内人员,应当提供社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证明。已经退休的人员应当提供退休证明。 (七)没有附加劳动合同。 90号文第九条三款规定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一、申报注册人员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错误怎么办? 答:(一)地方协会录入错误的; 解决方法:需要地方协会操作人员和中评协注册监管部负责注册的人员联系,在软件中退回录错人员,地方协会操作人员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申报人员考试通过后有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过的; 解决方法:由申报人员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证明身份证号、姓名变更情况。 (三)考试阶段地方人事部门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有误的; 解决方法:由当地组织考试的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证明登记有误。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由谁制作、发放? 答:2005年7月1日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统一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作,由地方协会发放,不再收取费用。 十三、新注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制作印鉴由谁制作? 答:地方协会应当按照办法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印鉴管理暂行办法》(评协字[1999]31号)的要求,统一为新注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制作印鉴,费用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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