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注册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公式总结_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010-11-01 21:44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1、 城建税

      按照应纳流转税额的三税“税和”来计算。

       应纳税额=纳人实缴增消营三税和*适用税率

       税率: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2、 教育费附加

(1) 一般

附加=(增消营税)*征率

率:3%。

(2) 卷烟和烟叶生产单位

附加=(增消税)*征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