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中级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2018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2018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7)(2)

2018-04-20 10:01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二、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母公司因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而丧失控制权
1一次交易处置子公司。
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进行如下会计处理:终止确认长期股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并终止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账面价值;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按剩余股权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首先应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应按照本节中“(一)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应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三)本期减少子公司时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在本期出售转让子公司部分股份或全部股份,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而使其成为非子公司的情况下,应当将其排除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之外。
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需要对该出售转让股份而成为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合并。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子公司成为非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状况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则应当以该子公司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成为非子公司之日止的利润表为基础,将该子公司自期初至丧失控制权之日止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子公司成为非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经营成果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该子公司自期初至丧失控制权之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该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扣除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

三、因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

如果由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公司应当按照增资前的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四、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第八节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是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和政策及程序的信息、终止经营相关信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母公司和子公司信息等内容。

第二十章 政府会计

[基本要求]
(一)熟悉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二)熟悉事业单位会计的特征
(三)掌握事业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政府会计概述

一、政府会计改革概述

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实现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建立 “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组成。

三、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事业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

第二节 事业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一、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应按“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同时计入相关支出或增记相关资产。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应按照“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并增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用额度时作冲减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会计处理。

二、长期投资的核算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事业单位依法取得长期投资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增加或减少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面余额应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相等。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事业单位取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确定的成本确认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确认长期应付款,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列作当期支出,并冲减长期应付款和银行存款等。

四、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在计提摊销时,逐期减少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五、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非财政补助结余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一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基本要求]
(一)掌握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二)掌握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三)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四)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
(五)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意义和构成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地记录、计量和报告,以价值指标客观地反映业务活动过程,从而为业务管理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提供信息。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一般会计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一般会计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其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第二节 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一、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受托代理过程。受托代理业务与捐赠活动存在本质差异。
对于受托代理业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比照接受捐赠资产的原则确认和计量受托代理资产,同时应当按照其金额确认相应的受托代理负债。

二、捐赠收入的核算

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捐赠承诺不满足非交换收入确认条件,不应予以确认,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对于捐赠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照捐赠人对捐赠资产是否设置了限制,分别按照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三、会费收入的核算

会费收入,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向会员收取的会费,通常作为非交换交易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核算。

四、业务活动成本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五、净资产的核算

按照净资产是否受到限制,民间非营利组织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一)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来源是获得了限定性收入,主要包括限定性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期末,应当将当期限定性收入的贷方余额转为限定性净资产。
当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时,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二)非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如果资源提供者对所提供的资产及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没有设置限制,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就属于非限定性净资产。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将各项收入中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三节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意义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法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济资源、债务情况、收入、成本费用和现金流量情况。
(2)解脱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层的受托责任。
(3)为捐赠人、会员、债权人、政府监管部门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自身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的有用信息。
(4)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透明度,增强其社会公信力。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基本报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