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中级会计师 > 历年真题 >

2014中级会计师真题-中级经济法真题(文字版)(10)

2017-10-20 09:04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A、合理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的职工教育经费

  B、企业所得税税款

  C、交通罚款

  D、消费税税款

  【答案】BC

  【解析】(1)选项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2)选项BC:属于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3)选项D: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及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

  【知识点】禁止扣除项目(P392)

  【相关链接】(1)郭守杰习题班第14讲【考点2】涉及该知识点;(2)郭守杰基础班第69讲第二单元涉及该知识点;(3)黄洁洵串讲班第6讲考点3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基础班第63讲涉及该知识点;(5)轻松过关一:330页涉及该知识点;(6)轻松过关二:136页涉及该知识点。

  13、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2)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该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

  【知识点】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P388)

  【相关链接】(1)郭守杰习题班第14讲涉及该知识点;(2)郭守杰基础班第68讲第二单元涉及该知识点;(3)黄洁洵模考班第三讲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串讲班第6讲考点3涉及该知识点;(5)黄洁洵习题班第16讲涉及该知识点;(6)黄洁洵基础班第63讲涉及该知识点;(7)葛艳军阶段性测评班第10讲和11讲涉及该知识点;(8)葛艳军答疑班第14讲【问题5】涉及该知识点;(9)轻松过关一:347页案例2和3涉及该知识点;(10)轻松过关二:235页第4组涉及该知识点;(11)轻松过关四:31页【案例3】涉及该知识点;(12)第七章单元测试综合题涉及该知识点;(13)第七章机考题库单选3.和综合题涉及该知识点;(14)第七章课后作业简答题涉及该知识点。

  14、下列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有(    )。

  A、甲、乙两家钢材公司为应对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达成的限定钢材生产数量的协议

  B、甲药厂和乙药店约定乙药店销售甲药厂的某种专利药品时,只能按某一固定价格出售

  C、某日化企业为促销一种新开发的护肤品,与所有经销商约定,销售产品时每瓶售价不得超过120元

  D、生产同类产品的甲、乙公司约定,甲公司的产品在长江以北市场销售,乙公司的产品在长江以南市场销售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所达成的垄断协议,可以免于处罚(垄断协议行为的豁免);(2)选项B: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3)选项C:如果限定转售的“最低价格”,则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而本题限定的是转售的“最高价格”;(4)选项D: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划分市场)。

  【知识点】反垄断法律制度(P450)

  【相关链接】(1)郭守杰基础班第56讲涉及该知识点;(2)郭守杰考前5天提示班第3讲涉及该知识点;(3)黄洁洵基础班第53讲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习题班第13讲涉及该知识点;(5)黄洁洵模考班第2讲涉及该知识点;(6)刘玉芹测评班第8讲涉及该知识点;(7)轻一第356页、第372页第3题、373页第6题、379页第14题、379页第15题、379页第16题、380页第17题涉及该知识点;(8)轻二第150页、第239页考题3、轻二第325页第7题、327页第4题、328页第5题、352页第30题涉及该知识点;(9)第八章第二单元单元测验多选题第2、3题涉及该知识点;(10)第八章课后作业单选题第4、7题涉及该知识点。

  15、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可以作为商标标识的有(    )。

  A、声音

  B、纯字母

  C、纯数字

  D、纯图形

  【答案】ABCD

  【解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知识点】商标法律制度(P478)

  【相关链接】(1)郭守杰基础班第59讲涉及该知识点;(2)黄洁洵基础班第51讲涉及该知识点;(3)黄洁洵习题班第13讲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模考班,第二讲单选题第0题;(5)轻一第364页涉及该知识点;(6)轻二第157页、第328页第8题涉及该知识点;(7)轻四第61页第14题涉及该知识点;(8)第八章单元测试判断题第8题涉及该知识点。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并按要求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认为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认为表述错误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X]。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小的分为零分)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只要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就应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