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及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
2010-11-23 22:41 来源:中信会计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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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员、外协员在购买材料和外协加工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如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拿到发票,应办理估价入库。仓库保管员应及时进行复核记帐后,采购员方可到财务部门报帐。
第三条 采购员在报账时应提供合法、有效、准确的原始凭证如:产品买卖合同、货物发票、运输发票、材料入库单、产品入库单等。
第四条 在报账前采购员应逐笔逐项检查、核对原始凭证,做到合同、发票、入库单上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相符。
第五条 采购员所提供的原始凭证应经相关人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如:发票除本人签字外还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 采购员在收集、核对好相关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到财务处报账。电脑版发票不得超过90天,过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 会计在收到采购员提供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检查合同、发票、入库单等原始凭证记录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字是否齐全。如各项均无误,应及时登记记账凭证。
第八条 物资采购科目按实际价格核算,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按计划价格核算,月末进行材料成本差异调整,材料会计月末应与仓库核对,做到账账、账证、账表相符。
第九条 在付款时应由采购员填写《应付账款付款单》,付款中应标明付款日期、付款单位、付款金额、付款方式、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付款。
第十条 应定期与供应商核对账目,保证往来款项清晰明了。
第十一条 如发生购货退回、折扣折让等相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办理估价入库的应于估价之日起二个月之内办理正式入库,如有特殊情况应写明原因,并及时办理正式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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