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青海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公告-青海省工商局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青工商企监字(2015)第13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青海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通过青海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5年度报告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