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3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6万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 共 中 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了解外商投资在我国各开放领域的发展及存量情况,商务部将组织开展首次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 本次外商投资存量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领域吸收外资相关情况及存量情况,为完善外资政策、深入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侨投资企业,下同)。我部将以本次调查工作成果为基础,加快建立外商投资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示企业相关信息,加快形成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新型外资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为减轻企业负担,务实推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本次存量调查将与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同步实施,并依托联合年报网络系统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2016年5月16日至8月31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http://lhnb.gov.cn/),填报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表(见附件)。近期我部将举办联合年报和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培训班。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根据本通知要求,配备人员,做好培训,提供保障,抓紧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推动本省(区、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按时填写调查表,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做好存量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送商务部。 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外资司)联系。 联系电话:4000010722(技术),010-65197385(业务) 电子邮箱:chinalhnj@vip.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