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提醒 关于2019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为4月18日。 |
2019-04-08 11:2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上海市2019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提醒 关于2019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为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