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企业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入口:http://gsxt.saic.gov.cn 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企业。应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按照《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013年度报告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014年度报告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企业,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吉林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